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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合肥消防支队的工程师阮晶晶,今天录制这期音频,是在工作中审核商业改造项目时发现了常见的一些问题,总结出来,希望可以让单位少走弯路,节约时间。文中提及的规范,均为2014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
常见错误一:装修中改变功能却不同步调整防火分区
举个例子,一个高层商场装修,将部分商业用房改为餐饮功能,防火分区还继续按照商业营业厅的4000平米标准来设计,没有将防火分区调整到3000平米内。具体条文看《建规》5.3.1条正文,5.3.4条及5.3.4条文解释。
常见错误二:没有注意到新老规范中{裙房}定义的区别
在2014版《建规》中对于裙房的定义是:【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附属建筑】,要特别留意“主体投影范围外”这个关键词,如果装修改造的建筑是按照老规范审核的话,那么在改造中,要特别留意在高层主体投影范围内的区域,这个区域的设计标准都必须要按照高层建筑的标准来的,无法按照单、多层建筑的标准来设计。如果高层商业内装修时引入了儿童活动场所,依据《建规》5.4.4条,儿童活动场所需要设置专用的疏散楼梯。(见:阮晶晶规范详解系列91集系列第75集)
常见错误三:对于规范中写的“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的文字内容没有明确概念
简单来说,根据《建规》5.3.1条,5.5.12条,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裙房的疏散楼梯可以按照单、多层建筑的标准确定,这样的话,裙房的防火分区可以按照5000平米来设计,楼梯形式也可以按照单、多层建筑标准来。可问题是,大部分情况下,裙房和高层主体之间,由于商业动线的原因,很难做到只采用防火墙这一种分隔形式,这一点,设计的时候要千万留意,具体内容请看《建规》第261页倒数第二段,5.3.1条的条文解释的内容。
常见错误四:重新调整防火分区的过程中没有留意到规范5.5.9条
很多设计人员在设计商业改造项目时会忽视《建规》的5.5.9条的要求,简单来说,无论是向相邻防火分区借用疏散宽度,还是借用疏散距离,都属于规范中写的“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这一情形,因此这种情况下,只能采用“防火墙+甲级防火门”的方式划分防火分区,而不能使用“防火卷帘”划分防火分区.
常见错误五:防火卷帘的调整没有留意到6.5.3条的要求
2014版《建规》6.5.3条对于防火卷帘的使用比例,防火卷帘的宽度方面均有规定,需要留意这一条。
常见错误六:增加楼梯不与规划、城管等部门协调
一些按照老规范审核的商业项目,在根据2014版《建规》进行装修改造时,都会遇到由于新规范中系数取值的标准变高,导致原有疏散宽度不足,需要增加疏散楼梯的情形,大部分改造是采用在外墙增加室外楼梯的这种方法。但是,有一点要留意的是增设楼梯前,要征询规划、城管这些部门的意见,如果这些部门不同意增加室外楼梯,那么改造方案就无法实现。商业项目疏散宽度的计算看《建规》5.5.21条的内容。(见:阮晶晶规范详解系列91集系列第86集)
今天和大家简单说了下我在商业项目的装修改造图纸审核中经常发现的问题,希望对设计人员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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